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強烈的事業心">
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征信良好,所在單位近三年無重大安全、環保事件。
2.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全職在崇工作3年以上,且社保關系在崇的科研人員。
3.年齡55歲(含)以下、本科學歷(或中級職稱)以上,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至距離退休年限不少于3年。
4.在單位專職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工作,擔任單位技術負責人兩年以上,研發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省內領先的核心技術。
5.產業領域屬于我市主導產業或高新技術產業相關領域,所在企業屬于規上工業企業或成都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
(二)申報人應具備以下任一條件:
1.近5年獲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獎項的;獲四川科學技術獎勵三等獎以上的。
2.近5年各種專利的主要權利人,且專利應用已產生較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3.近5年承擔成都市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并通過驗收的項目主要或第一完成人;研究技術通過評價的科研成果,并達到或超過省內同類研究水平的主要完成者。
4.所屬企業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年度研發經費投入在1000萬元以上。
5.在國家、省級主流期刊上發表過與從事的專業相關的研究文章。
6.對我市的宏觀發展戰略、產業布局、經濟結構調整提出具有重大價值的可行性論證和建議,或在重大項目上解決了重大疑難技術問題,并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主要承擔者。
(三)其他要求
1.原“崇州市有突出貢獻的拔尖人才”“崇州市優秀人才”入選者,不再納入申報范圍。
2.同一申報人不得同時申報其他類別的優秀人才。
3.尚在管理期內的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天府峨眉計劃、天府青城計劃、“蓉漂”計劃、“蓉城英才”計劃、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原“產業生態圈領軍人才計劃”)等國家、省、成都市重大人才計劃入選者,不再納入申報范圍。